随着互联网在中国的日益普及,一支潜在的草根力量悄然浮出水面,这就是从博客群生存竞争中脱颖而出的“意见领袖”和“网络推手”。他们出现的时间不长,但随着2008年初南方特大雨雪冰冻灾害,随着奥运火炬境外传递遭遇的捣乱破坏,随着“5·12”汶川特大地震,随着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等一系列重大事件的相继出现,他们积极发表意见,踊跃介入社会生活,以鲜明的民间姿态,彰显个性,表露观点,在一定层面上与主流媒体相呼应、相补充、相促进,形成了一支有别于官方意识形态,但总体有利于国家利益和社会进步的积极力量。作为近年来的新事物,他们出现的时间虽然不长,但对网络话语生态、舆论走向的影响不可忽视。著名的“石首事件”、“邓玉娇杀人案”、“杭州飙车案”等重大网络群体事件背后都能看到他们的影子。对其形成的社会历史根源、内在运作机制以及对现实社会的深刻影响,值得理性分析、深入研究。
在充分肯定“意见领袖”和“网络推手”正面作用的同时,必须看到在这支相对庞杂的队伍依然良莠互见、鱼龙混杂。在不少情况下,“领袖”和“推手”背后有商业利益的魅影作怪。在“推进民主”的名义下,时有践踏民意的举动出现;在“人肉搜索”的大网下,常常蔑视人的隐私和尊严。原产于“哄客”的“网络推手”,本身就带有非理性的印记,一不留神,就可能堕落为“网络黑手”或“网络打手”,成为名副其实的“网络暴民”。而“意见领袖”如果缺乏必要的自律意识,在互联网这片自由广阔的土地上,就有可能放纵自己的言论,挥霍自己的智慧,成为不负责任的“哄客”。尤其值得注意的是,借助“意见领袖”的所谓“意见”和“网络推手”的舆论助力,大搞商业活动,形成变相广告,诱导消费者错误消费从而达到牟取暴利的目的。比如2009年7月16日,百度魔兽世界吧发表了一个名为“
看来,网络确实是把双刃剑,必须作两面观。一方面,随着互联网的日益普及,传统的信息传递方式受到严峻挑战。另一方面,网络像世间所有有益的东西一样,也可能被错误的、甚至罪恶地利用,因此必须健全相应的法律、法规,进行有效的管理。传统的信息传递方式是什么?有人形象地比喻为“战时共产主义的方式”,即由军长而师长,由师长而旅长,从上至下层层传达的方式。每一层级获得一定的信息既是工作的需要,也是一种很高的政治待遇。这对特定的战时环境和战斗任务而言,当然是非常必要的,否则便无法保守秘密,就无法统一号令,就谈不上克敌制胜。而在网络普及的今天,依然简单沿用这种信息传达方式,事实上效率和效果都会受到一定影响。网络是以“海量信息、实时更新、双向互动”为特点的,各种信息无所不包、应有尽有。只要你掌握了一定的网络检索技术,就很容易找到自己需要的任何信息。如果你的外语水平好,那就更是如虎添翼,可以“秀才不出门,便知天下事”了。恰好如今熟悉网络技术、外语又较好的大都是年轻人,是迫切需引导的对象。这就有可能形成一个尴尬的怪圈:被教育者获取信息的速度比教育者快、信息量比教育者大、甚至信息的密级程度也比教育者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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